《长空之王》律师声明:未授权某眼镜品牌进行推广

  新浪娱乐讯 5月5日晚,电影《长空之王》发布律师声明,表示从未对“海伦凯勒眼镜”利用电影《长空之王》进行自身品牌推广的活动作出授权,要求责任方立即移除全部相关物料,停止网络出纳波和一切形式的营销推广。

《长空之王》律师声明《长空之王》律师声明

 分享

本文由网络整理 ©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
  •  主题颜色

    • 橘色
    • 绿色
    • 蓝色
    • 粉色
    • 红色
    • 金色
  • 扫码用手机访问

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,本站不存储、不制作任何视频,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。

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附说明联系邮箱,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。

© 2024 www.idy.asia  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  

观看记录